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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两姓之好
貘尊

1974年宝鸡(弓鱼)国墓地茹家庄二号墓出土了一件似羊非羊,似猪非猪,体态肥硕,长着一对蒲团圆耳,兽头微微昂起,双目炯炯有神的青铜尊。它的背上站着一只小老虎,四肢强健,似在缓步前行,旁若无人,俨然一副兽中之王的模样。开始,考古学家对它的定名一直把握不准,因为看它似羊,故起名“羊尊”。直到1993年春,当时的上海博物馆馆长、著名青铜器专家马承源到宝鸡考察,经过仔细观察、反复琢磨,才把它正式定名为貘尊。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貘尊背上的方盖内壁铸有铭文两行八字“(弓鱼)伯匄井姬用盂鏙”。这八个字看似简简单单,却信息量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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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家庄二号墓是井姬墓,它形制较大,葬具一椁二棺,出土了二十二件青铜礼器,且井姬依(弓鱼)伯而葬,可见她的地位是十分显荣的。墓中出土带铭文青铜器中的七件,均系(弓鱼)伯为井姬作器,这件貘尊就是其一。井姬为(弓鱼)国诸侯(弓鱼)伯之妻,是姬姓井伯之女,井伯是周公后裔,为周王室的重臣。(弓鱼)国,西周时期畿内重要方国之一,根据其出土器物的特点来判断,他们很有可能是氐羌的一支,在西周时期,是一个相当活跃的方国,与周围地区方国部族有着较为密切的往来。
(弓鱼)伯和井伯或井叔联姻,娶了井氏家族之女井姬为妻,这是(弓鱼)国加强和西周王室的关系,巩固其与姬姓贵族之间联盟的一项重要政治措施。除此之外,(弓鱼)伯和井姬的联姻还证实了西周时期“同姓不婚”的婚姻制度。
我国西周的婚姻制度,在沿袭远古婚姻的基础上,明确的提出了“同姓不婚”。《礼记·大传》中讲 “虽百世婚姻不得通,周道然也”。王国维在其《殷周制度论》中也肯定地指出:“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可见从西周开始禁止同姓间的婚姻关系。周人认为五世之后,虽然从一个家族中分出大宗和小宗,亲属关系疏远了,但是世代都是同出一宗,不能有别。因此,只要是同出一族,即是百世之后,也不能通婚。这种制度一方面是维护和加强宗法制的统治,一方面也维护了西周奴隶社会的人伦道德,为了更好的传宗接代以继后世。
西周的同姓不婚制至今仍闪烁出它进步的火花,反映出我国西周时期文化、经济的发达与进步。
编 辑:崔睿华
责 编:崔睿华
审 核:李 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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