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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关于安检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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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及相关要求,保障采购项目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择优确定业务专业、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现就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安检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安检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62万元

3.采购内容:安检机2台、安检门2台、液体检测仪2台及配套安装调试、售后保障等全部内容。

4.代理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采购全流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答疑澄清、开评标活动组织、异议及投诉答复、结果公示、资料整理归档、协助合同签订及备案、配合财政、审计、纪检、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项目收尾及资料移交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

5.代理服务费计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最终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参选单位报出代理服务费下浮率,最终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最终代理费=基准代理费×(1-参选下浮率)。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代理费用、不支付任何服务费。

本项目有效下浮率区间为0%—30%,超出该区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备案名录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度内任意3个月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度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拥有稳定专业的招标代理专职团队;项目负责人具备政府采购项目实操经验,熟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本代理业务。

三、遴选方式及评审规则

1.组建不小于三人评审小组,监督人全程监督评审。

2.对参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3.通过全部审查的有效参选单位,以代理服务费下浮率为评审比价依据,下浮率最高者为第一拟中选单位。

4.本项目下浮率有效区间为0%—30%,超出区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5.出现多家单位下浮率一致情况,由评审小组集体投票确定。

四、参选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

1.文件要求: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全部资料复印件清晰可辨并加盖参选单位鲜章,全套资料统一密封包装;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递交日期。

2.报价单独密封:代理服务费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单独盖章,严禁与其他资料混装,未单独密封视为无效参选。

3.参选材料清单

(1)单位简介、企业实力及信誉佐证材料;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备案证明及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参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佐证;

(5)2026年度财务、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当日实时信用查询截图;

(8)近三年政府采购货物类(安防、设备采购)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中标公告等);

(9)项目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履历、团队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10)项目代理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风险防控及投诉处置方案、档案归档移交方案;

(11)廉洁执业承诺函(无围串标、无违规收费、无泄密、无虚假执业承诺);

(12)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开标、评审及结果公示

1.开标方式: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标。

2.开标流程:查验参选文件密封情况,完成开标信息登记并做好书面记录,参选单位代表无需到场。开标完成后,评审小组开展内部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评审完成后,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官方网站发布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及书面质疑。

4.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向拟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按期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六、报名及递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工作日受理)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中华石鼓园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二楼213室

4.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917-2769011

七、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记入不良执业记录,涉嫌违法的依法追责。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资料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本次参选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否中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3.中选代理机构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遴选承诺及合同约定履职,规范开展全流程代理工作。

4.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漏项、违规操作造成项目废标、投诉、追责的,由代理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损失。

5.我院保留根据政策调整、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调整、终止的权利,且不承担参选单位任何损失。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