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维修保护及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二楼2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消防维修保护及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ZCBN—宝鸡市—2026—0032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消防维修保护及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消防维修保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消防维修保护及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消防维修保护及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供应商应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各项要求,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完成信息录入,提供该系统中包含本单位信息的网页截图;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二楼21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经办人持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采购人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2.5 《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4.质疑渠道:采购人:高老师 0917-2769011。
投诉渠道:宝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0917-3262071。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地址:宝鸡市滨河大道中华石鼓园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917-2769011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