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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鉴古今:从馆藏铜镜看廉政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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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魏征传》:“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此语道出了镜子在中华文化中超越日常用具的特殊意义。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馆藏的历代铜镜不仅是工艺审美的载体,更是廉政文化的物质见证。从汉代“见日之光”铭文镜对清廉的期许,到唐代“清心铭”镜中的为官准则,这些穿越千年的青铜镜,映照出中华民族对廉洁文化的永恒追求, 诠释了铜镜纹饰中蕴含的清廉自守、公正无私精神。它们从形制、纹饰到铭文无不反映着当时的社会风貌与文化内涵。

汉代铜镜作为重要的物质文化载体,其铭文与纹饰成为当时廉政思想物化表达。以”见日之光”铭文镜为例,铭文核心意思是铜镜能映照出阳光般明亮清晰的影像,既夸赞铜镜的铸造工艺精良、镜面光洁,也暗含“光明磊落、映照真实”的寓意。这类铭文常与“天下大明”“长毋相忘”等搭配出现,除实用功能的赞美外,还承载了古人对光明、美好以及情感长久的期许,是汉代铜镜文化中“以镜喻德、以镜寄情”的典型体现。从形制设计来看,铜镜的铸造工艺本身就蕴含着深刻的廉政寓意。在镜钮周围的规整纹饰中,方与圆的几何结构不仅体现工艺美学,更暗合”无规矩不成方圆”的施政准则——外圆象征为政的包容性,内方则代表律法的严肃性,连弧纹的循环往复既暗示廉政建设需要持之以恒,又隐喻着”周而复始”的监察机制。这些设计共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廉政符号,说明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廉政文化已通过青铜造物实现了物质化传承,将”清正廉明”的为官之道熔铸于日用器物之中,成为跨越时空的廉政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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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武帝纪》明确记载,元狩六年(前117年),汉武帝正式确立”察举廉吏”制度,要求郡国”岁举廉吏各一人”,被举荐者经考核后可直接擢升为”郎官”。这一制度性安排,使得”廉”从道德范畴正式转化为仕进标准。这面“见日之光”镜的铭文“君宜高官”,正是对廉洁者仕途坦荡的美好期许,也反映出当时社会“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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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铜镜是生动的廉政教材,它不仅见证了中华民族对廉洁政治的永恒追求,更将“正衣冠”“知兴替”的深刻哲理熔铸于日常器物之中。今天,当我们凝视这些古老的青铜镜,依然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廉政智慧——为政者当如明镜般清澈,如铜鉴般方正,如日光般无私。这正是中华廉政文化穿越时空的精神内核,也是铜镜留给当代最珍贵的启示:唯有常怀镜鉴之心,方能永葆清廉本色。

参考文献:

1、《旧唐书·魏征传》

2、《汉书·武帝纪》

 编 辑:王  莉 

 责 编:袁锦岚 

审 核:李  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