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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青铜器博物院网络信息安全及宣传推广运维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6 10:46:46  点击数: 返回列表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2、项目名称: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及宣传推广运营
3、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维护博物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网络信息安全,加强互联网平台规范化运营管理,协助博物院宣传推广形象。根据以上内容,现开展专业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及宣传推广运营招标工作。
4、投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
5、评标方式:由招标人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拟定的评审内容进行内部评标。
6、开标条件:三家及其以上单位报名即可开标。
7、开标时间: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招标方案提交,招标方案提交截止之日起一周内,招标人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内进行内部评标工作,评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谢绝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招标文件
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止,报名及提交招标文件地点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为受理时间),报名资质审核结束后,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方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招标人留存);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企业征信证明(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单位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宣教部
联系人:田磊
电话:0917-433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