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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青铜器博物院“白银芳华——从外销银器看晚清民初社会和商贸变迁”展览设计及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9 19:12:09  点击数: 返回列表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2、项目名称:“白银芳华——从外销银器看晚清民初社会和商贸变迁”展览设计及施工项目
3、项目概况:
该陈列展览项目位于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二楼临展北厅,计划用800余平方米的空间进行展示呈现,设计施工内容包括展厅设计施工及相关宣传等。现计划根据展览内容对以上所述空间进行特色设计及安全施工的招标工作。
4、投标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5日
5、评标方式:由招标人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拟定的评审内容进行内部评标。
6、开标条件:三家及其以上设计施工单位报名即可开标。
7、开标时间: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招标方案提交,招标方案提交截止之日起一周内,招标人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内进行内部评标工作,评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投标人为全日制艺术院校或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须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任意两项内容即可: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消防安全资质;施工具有二级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B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同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谢绝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资料的获取
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5日止,报名及提交招标文件地点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办公楼(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为受理时间),报名资质审核结束后,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方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概念设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如投标人未能及时递送资料,可将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723862694@qq.com,另寄出一份留存归档,寄送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中华石鼓园宝鸡青铜器博物院陈列部)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招标人留存);
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供招标人留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6、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陈列部
联系电话:0917-2769013